■本期《深入生活 扎根人民——文艺名家讲故事》栏目对话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陈爱莲。
1939年,我出生在上海,家庭温馨而幸福。然而命运弄人,十岁那年,父母因病相继去世,我成了流落街头的孤儿,以捡破烂为生,后来遇上了好心人,才被送进了孤儿院。1952年,中央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团学员班到上海招生,我很幸运地被选中,开始了专业舞蹈的学习。1954年,我考上了北京舞蹈学院。
我演过的众多舞蹈角色中,林黛玉应该算是演的场次最多的一个。第一次演林黛玉是在1981年,那时我已经42岁了。当时,我们剧院于颖导演创编了舞剧《红楼梦》,并决定由我来演林黛玉这个角色。我暗暗铆足劲,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研读原著,揣摩林黛玉这个人物形象。这次首演非常圆满,当时有媒体评价说我是“活林黛玉”。
1997年,我牵头复排《红楼梦》,那时候我已经58岁了,当时因为有媒体报道“年过半百的陈爱莲再次演绎林黛玉”,在那个舞蹈演员是吃“青春饭”的误导下,一时间社会上曾为我是否适合饰演这个角色,掀起了讨论。一些质疑的声音提醒了我,我和角色之间年龄上确实存在很大的差异。为塑造一个既符合原著又被观众喜爱的林黛玉形象,我反复重读《红楼梦》,力求进一步理解原著精神,深探林黛玉的灵魂。在1981年第一版舞剧《红楼梦》的基础上,我不断地做出调整和创新,最终,演出大获成功。演出结束后,我很激动,我告诉自己,虽然岁月不饶人,但舞台表演的艺术生命可以延长。(中国文明网、光明网记者根据访谈整理)